关于做好2018年全省工业领域知识产权运用标杆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年06月08日       来源:科技处      阅读:666次

湘经信科技〔2018227号 

各市州经信委: 

  为推动工业企业知识产权制度化管理,提升产业竞争力和企业核心技术创新能力,根据《湖南省工业领域知识产权运用标杆企业认定办法》(HNPR-2015-05017,湘经信科技〔2015517号)相关规定,现就2018年全省工业领域知识产权运用标杆企业推荐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在本省范围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2、重视知识产权工作,按照《工业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指南》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备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企业管理层和员工具备较强的知识产权意识。 

  3、主持或参与过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制修订。 

  4、积累和储备了一定数量的知识产权,知识产权拥有数量10件以上、并维持为有效状态。 

  5、重视研发投入,企业研发经费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近3年平均不得低于1.8%。 

  6、重视知识产权转化应用,知识产权产品或专有技术形成的收入,占企业主营业务收入比例不低于20%。 

  二、申报材料 

  1、湖南省工业领域知识产权运用标杆企业申报单位基本信息表。 

  2、工业企业知识产权运用能力自评估表。 

  3、企业知识产权运用典型案例和经验总结。 

  相关申报材料模板见附件。 

  三、有关要求 

  1、已被认定为工信部或省工业企业知识产权运用标杆企业的不得再次推荐申报。 

  2、本次申报采取限额推荐,长沙市限推荐申报3家,其他市州视情况推荐申报1-2家。72日前将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两份连同电子版报送到省经信委科技处。 

    

  联系人:唐 飞,电 话:0731-88955375 

  通信地址:长沙市天心区新韶东路467  邮编:410004 

    

  附件:2018年湖南省工业领域知识产权运用标杆企业申报书 

   

    

    

  湖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86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