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节能减排补助资金转移支付(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2022年度绩效自评报告

发布时间:2023年06月16日       来源: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阅读:49次

    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2022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财监〔2023〕1号)要求,依照《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财预〔2020〕10号)的规定,我省对2022年度中央财政安排的节能减排补助资金预算执行情况,组织开展了绩效自评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一)中央下达转移支付预算和绩效目标情况

    根据《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节能减排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建﹝2021﹞345号)、《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节能减排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建﹝2022﹞86号)等文件,2022年度中央财政下达我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173,187万元,用于支持符合要求的2016-2019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清算、2019-2020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预拨、2019-2020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清算、2019-2021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预拨。

    2022年度总体绩效目标为:支持符合要求的新能源汽车产品推广;支持符合补贴政策要求的新能源汽车产品推广应用,进一步扩大新能源汽车产品消费;稳步推进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健康平稳发展。

    (二)省内资金安排、分解下达预算和绩效目标情况

    根据财政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等四部委《关于2016-2020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支持政策的通知》(财建〔2015〕134号)等有关要求,经报省政府同意,省财政厅、省经信委出台《湖南省2016-2020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奖补政策》(湘财企〔2016〕44号)等文件,切实做好我省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应用工作。

    2021年12月9日《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节能减排补助资金(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通知》(湘财预﹝2021﹞327号)下达补助资金121,203万元,2022年5月16日《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节能减排补助资金的通知》(湘财企指预﹝2022﹞22号)下达补助资金51,984万元。

    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长沙分公司(以下简称长沙比亚迪)申请清算41677 辆,其中2016年1辆、2017 年46辆、2018 年914辆、2019 年4414辆,2020年36302辆;中央核定清算补助数量为40487辆,其中2016年核定数量为1辆、2017年核定数量为42辆(核减4辆),2018年核定数量为863辆(核减51辆)、2019年核定数量为4149辆(核减265辆)、2020年核定数量为35432辆(核减870辆),2022年度获取节能减排补助资金(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95,786万元。

    中车时代电动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车时代)申请清算4462辆,其中2016年266辆、2017年508辆、2018年112辆、2019年2720辆,2020年856辆;中央核定清算补助数量为4156辆,其中2016年核定数量为265辆(核减1辆)、2017年核定数量为336辆(核减172辆),2018年核定数量为112辆、2019年核定数量为2704辆(核减16辆)、2020年核定数量为739辆(核减117辆),2022年度获取节能减排补助资金(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75,152万元。

    长沙中联重科环境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联环境)申请清算1076辆,其中2018年9辆、2019年356辆、2020年711辆;中央核定清算补助数量为1013辆,其中2018年核定数量为5辆(核减4辆)、2019年核定数量为352辆(核减4辆)、2020年核定数量为656辆(核减55辆),2022年度获取节能减排补助资金(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5,020万元。

    2022年度针对总体绩效目标对相关指标进行了细化,具体绩效指标为:有运营里程要求车辆满足要求比例、车辆纳入新能源汽车国家监管平台比例、企业申报材料技术参数与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参数一致性,三项均为100%符合;产业低碳化和资源节约显著提升,节能减排效果有所提升,受益企业、群众满意度大于90%。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2023年,我厅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2022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财监〔2023〕1号)文件精神,要求各项目单位开展自评。在企业自评基础上,我厅抽调相关处室人员,并聘请有关专家,对长沙比亚迪、中车时代、中联环境开展了现场绩效评价。自评综合评分为96分,绩效目标整体完成情况如下: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截至2022年12月31日,2016-2021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预算173,187万元,实际到位173,187万元,到位率为100%。

    2、资金执行情况分析

    2016-2021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预算173,187万元,资金使用单位执行数173,187万元,执行率为100%。各市州、单位执行情况如下:

市州、单位

中央补助资金额(万元)

预算执行金额(万元)

预算执行率

长沙中联重科环境产业有限公司

5,020.00

5,020.00

100%

中车时代电动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75,152.00

75,152.00

100%

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长沙分公司

95,786.00

95,786.00

100%

常德中车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

-129.00

-129.00

100%

大汉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11.00

-11.00

100%

广汽三菱汽车有限公司

-391.00

-391.00

100%

衡阳客车专用车厂

-716.00

-716.00

100%

湖南猎豹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1,171.00

-1,171.00

100%

长沙梅花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353.00

-353.00

100%

合计

173,187.00

173,187.00

100%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为落实《关于2016-2020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支持政策的通知》(财建〔2015〕134号)文件要求,省财政厅、原省经信委制定了《关于印发〈湖南省2016-2020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奖补政策〉的通知》(湘财企〔2016〕44号),同时为做好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各项工作,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调整情况及政策以往执行情况,特修订出台了《湖南省2016-2020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奖补申报注意事项(第6版)》。

    经现场评价核查,节能减排补助资金(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由中央明确具体支持项目,严格按照转移支付管理制度以及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分配资金;严格按照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转移支付管理制度规定以及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时限要求分解下达;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有关规定支付资金,未出现违规将资金从国库转入财政专户或支付到预算单位实有资金账户等问题;严格按照下达预算的科目和项目执行,未出现截留、挤占、挪用或擅自调整等问题;严格按照上级下达和本级预算安排的金额执行,不存在执行数偏离预算数较多的问题;在细化下达预算时同步下达绩效目标,将有关资金纳入本级预算或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管理,开展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对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按照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有关规定,足额安排资金履行本级支出责任。

    (二)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中央节能减排补助资金(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的投入,大力推动了我省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快速发展,带动了汽车生产企业研发投入,整车和关键零部件均取得长足进步,技术水平显著提升,促进了汽车产业的转型升级和快速发展。2022年,全省生产新能源汽车49.6万辆,同比增长248.8%,高出全国平均水平近152个百分点,占全国同期新能源汽车总产量的7.0%,成为国内重要新能源汽车生产基地。新能源汽车产量占全省汽车总产量比重达52%,高出全国平均水平1倍,汽车产业“电动化、智能化、网联化”转型初现成效。大幅度节约资源,有效提升了节能减排效果,对产业低碳化有着显著的促进作用,生态效益明显;带动了地区经济,企业收入增长显著;带动了就业,扩大了就业群体,增加了劳动者收入。

    (三)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质量指标

    我省2022年度申请中央购置补贴的新能源汽车共计45656辆,所有车辆已全部纳入新能源汽车国家监管平台,纳入比例为100%;有运营里程要求车辆满足要求比例,符合比例为100%;企业申报材料技术参数与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参数一致性为100%。

    (2)成本指标

    经现场核查,我省获得奖补资金的新能源汽车企业,在车辆产品销售时扣除新能源补贴部分符合有关政策文件要求。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经济效益

    产业低碳化显著提升新能源汽车销售量不断增长,对产业低碳化有着显著的促进作用。长沙比亚迪2021年新能源汽车销售13.44万辆、2022年新能源汽车销售33.60万辆,销售量较上年增长20.16万辆、增长率为150%;中车时代2021年新能源汽车销售2709辆、2022年新能源汽车销售2698辆,销售量较上年减少11辆、下降0.41%;中联环境2021年新能源汽车销售723辆、2022年新能源汽车销售1510辆,销售量较上年增长787辆、增长率为108.85%。三家企业2022年新能源汽车销售34.02万辆、增长率为146.8%。

    汽车生产企业对新能源汽车研发投入显著增长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促进了汽车生产企业的研发投入,企业创新能力不断增强。长沙比亚迪2021年研发费用1.59亿元、2022年研发费用2.70亿元,企业研发费用较上年增长69.81%;中车时代2021年研发费用1.54亿元、2022年研发费用1.21亿元,企业研发费用较上年下降27.27%;中联环境2021年研发费用1.45亿元、2022年研发费用2.18亿元,企业研发费用较上年增长50.34%。三家企业2022年研发费用增长1.51亿元、增长率为32.97%。

    新能源汽车企业营业收入显著增长。长沙比亚迪2021年营业收入288.69亿元、2022年营业收入878.18亿元,营业收入增长率为204.19%。中车时代2021年营业收入28.49亿元、2022年营业收入33.00亿元,营业收入增长率为15.83%。中联环境2021年营业收入88.62亿元、2022年营业收入97.47亿元,营业收入增长率为9.99%。三家企业2022年营业收入增长602.85亿元、增长率为148.56%。

    (2)社会效益

    资源节约效应明显。大量新能源汽车投入市场,能大幅度节约石油资源,甚至可以采用电网电力补充车载能源,夜间充电,减少电能浪费。长沙比亚迪2022年全年共计销售新能源车辆33.6万辆,中车时代2022年销售新能源汽车共计2698辆,中联环境2022年销售新能源汽车共计1510辆。

    对汽车行业转型升级的促进作用。新能源汽车在智能化、标准化、轻型化等方面提前布局,把实施扩大内需战略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机结合起来,推进了我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了汽车产业的转型升级和快速发展。

    (3)生态效益

    节能减排效果显著提升。使用新能源汽车有助于达到节能减排目的,减少石油消耗,减少环境污染及雾霾治理,对于推动大气污染治理、实施城市节能减排具有极大的促进作用。新能源汽车行驶平稳安静噪音小,零排放,降低了噪音污染,减少了空气污染物排放。我省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应用,有效提升了节能减排效果,生态效益明显。

    (4)可持续影响

    技术创新引领行业发展。长沙比亚迪在新能源汽车领域,掌握整车设计与开发、电池、电机、电控及车规级等新能源汽车全产业链核心技术,先后推出刀片电池、DM-i超级混动、DM-p王者混动、e平台3.0和CTB电池车身一体化等众多颠覆性技术,同时比亚迪技术创新应用不断刷新新能源领域的标准,助推整个行业向前发展。2021年10月,比亚迪荣获“中国汽车工业科学技术进步奖”唯一特等奖;2021年11月,比亚迪荣获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2021国际CMF至尊金奖和设计奖;2022年8月,比亚迪“系统深度融合的安全高效电动汽车整车平台技术”获“全球新能源汽车创新技术”国际大奖,为全球节能减排做出了重大贡献。中车时代2022年开展了系列化商用车关键系统技术攻关与产品研制,针对电池技术重点开展了基于商用车应用需求的钠离子电池研制及应用,针对微循环小巴应用开展了高安全一体化底盘电池研制,电池系统8年容量衰减≤20%,同时开展了无人驾驶小巴研制;面向10-12米大型纯电客车,基于道路实际工况的大数据分析,实现电驱动系统关键零部件多目标参数优化,开展高效、高安全、轻量化多合一电驱动桥开发,实现电驱动桥工况效率≥88%,同传统传动系统相比,重量降低不少于15%。中联环境2022年研发完成并发布了环卫行业首个整车域控制平台,性能全国行业领先;开发完成行业首个搭载高速电机和刀片电池洗扫车电动底盘,能耗降低25%,成本降低10%,实现四项行业首创。

    带动就业。长沙比亚迪2021年企业员工13631人、2022年企业员工48759人,员工增长率为257.71%;中车时代2021年企业员工1115人、2022年企业员工828人,员工增长率为-25.74%;中联环境2021年企业员工3411人、2022年企业员工3550人,员工增长率为4.08%。三家企业2022年员工增长34980人、增长率为192.65%。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2022年中央财政补助的节能减排补助专项资金,申报程序公开透明,项目资金拨付到位,申报单位依照要求开展相关工作,根据现场评价调查,受益企业、群众(新能源汽车消费者)满意度均达到95%以上。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2022年绩效目标已全部完成,未偏离。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我厅将严格按照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的要求,对项目绩效自评结果进行公开。对于绩效自评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并督促整改,严格确保整改落实落地,确保后续工作稳妥顺利推进。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